2025年7月31日,淮安合生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照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(2018年10月26日修正版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(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(2018年12月29日修订),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/指南、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,对淮安合生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新型高分子材料项目进行验收,提出了验收意见,现公示如下,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28日。
验收报告:250438__淮安合生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-验收报告.pdf
验收意见及专家签到表:验收意见+签到表.pdf